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的管理,规范文书文号的填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现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文号格式作统一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文书中设定文号的编写
1.文书中有文号要求的,其文号格式统一为:地区简称+市监+执法类别+行文类别+〔年份〕+序号(如:湖市监当罚〔2024〕J3005号)。序号由承办单位大写拼音缩写+文书本身序号两部分组成,每年从001号开始编写。如第三执法大队2024年第1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应为:湖市监当罚〔2024〕J3001号。
2.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编号、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由各办案单位同步录入江西省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后,系统自动生成编号。
3.除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需要县局法规股统一编号和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由案管系统自动生成外,所有对外使用执法文书的文号由各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统一编制文号,县局法规股进行指导、检查。
二、各分局、执法大队拼音缩写的编写
1.分局。分局的拼音缩写为F(F代表分局)+分局首位汉字第一个拼音字符,如城区分局为FC。
城区分局FC、园区分局FY、流泗分局FL、均桥分局FJ、舜德分局FS。
2.执法大队。执法大队的拼音缩写为J(J代表稽查)+执法大队序号,如第三执法大队为J3。
第一执法大队为J1、第二执法大队为J2、第三执法大队为J3、第四执法大队为J4.
三、各文书文号的规范编写(以城区分局2024年1号文书例)
(一)投诉举报类文书
1.消费者投诉受理通知书:湖市监消通〔2024〕FC001号;
2.终止调解告知书:湖市监消终告〔2024〕FC001号;
3.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告知书:湖市监消稽告〔2024〕FC001号。
(二)行政处罚类文书
1.责令改正通知书:湖市监责改〔2024〕FC001号;
2.询问通知书:湖市监询通〔2024〕FC001号;
3.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湖市监限提〔2024〕FC001号;
4.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市监当罚〔2024〕FC001号;
5.协助调查函:湖市监协查〔2024〕FC001号;
6.协助扣押通知书:湖市监协扣〔2024〕FC001号;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湖市监先登〔2024〕FC001号;
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湖市监解登〔2024〕FC001号;
9.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湖市监强制〔2024〕FC001号;
10.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湖市监延强〔2024〕FC001号;
11.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湖市监解强〔2024〕FC001号;
12.先行处置物品公告:湖市监先处告〔2024〕FC001号;
13.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湖市监检鉴委〔2024〕FC001号;
14.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湖市监检鉴期〔2024〕FC001号;
15.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湖市监检鉴结〔2024〕FC001号;
16.案件移送函(非涉嫌犯罪案件):湖市监案移〔2024〕FC001号;
17.责令退款通知书:湖市监责退〔2024〕FC001号;
18.协助辨认/鉴别通知书:湖市监辨鉴通〔2024〕FC001号;
19.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市监不罚〔2024〕FC001号;
2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湖市监延分通〔2024〕FC001号。
四、加强各文书的管理
各分局、大队、股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年下发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进行登记归档,发出一份、登记一份,做到底数清楚、有据可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规范化建设。法规股每年组织对各执法单位文书登记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