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两保” 大干“红五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口县市场监管局在市局大力指导和各业务科室的帮助下,全面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促企业发展、促居民消费、促质量提升、保市场安全、保市场主体,维护好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市场秩序、经营秩序、消费秩序,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积极努力。
一、强化帮扶指导,服务企业发展
湖口县局积极鼓励企业参加“三保”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报供应”行动,不断提升活动覆盖面,为企业搭建与民生期望互通互信的平台。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参加“三保”行动,承诺加快恢复产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凝聚疫情防控合力。强化引导,推动仁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制定儿童口罩企业标准;对3家生产防疫物资(口罩)企业进行抽检;对6家生产页岩砖企业,2家生产碎石企业进行抽样;监督检查了9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抽样,已抽一家企业。疫情期间,办理CE认证的市场混乱,按上级要求对生产防疫用品生产(口罩、防护服)企业申办CE认证等相关认证进行指导帮扶;对农贸市场“公平秤”进行免费检定,对眼镜制配行业在用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对3C获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管与服务。为保障企业用工,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8家,审查招聘信息16条次。
二、强化消费维权,促进消费信心
加强指导、督促农贸市场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做好活禽交易的宰杀分离和隔离防护,严禁贩卖野生动物。加强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做好地面、台面、柜台(摊位)、货架、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消毒。
持续开展了价格监督检查,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重点做好粮油、肉禽蛋、蔬菜等副食品价格的监管,对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了专项价格检查,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对猪肉等可能引起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警示经营者不得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我局组织人员对石钟山、鞋山等风景名胜区以及景区周边的餐饮店、停车场和汽车站进行了专项价格监督检查,要求经营单位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重点检查景区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有无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的行为。并且联合县电视台通过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平稳。加强值班值守:为确保我县五一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认真组织安排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五一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290余家次。有效地维护了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
三、强化监管执法,维护市场安全
我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依据工作方案迅速查清并统计我县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数、库存数量,登记造册,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监管,规范其合法经营资格。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台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编码及产品合格标识,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货渠道正规、产品合格,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结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职责,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对销售的电动车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不真实广告内容进行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依据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办法之规定,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抽检列入计划,严防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电动车流入市场。截至目前,我县未有电动车自行车生产单位。本次整治出动人员160人次,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张贴)宣传通告单700余份,发放《关于规范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200份,清查并登记造册电动车经营单位44户。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经排查,在我局注册登记的,历年来曾开展过小额贷款经营活动、或在企业名称中、或经营范围中含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基金、基金管理、财富管理、网贷、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股权投资基金、P2P、股权众筹、支付、理财、等字样内容公司企业共有95户(不含有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以上企业中,含有担保字样的公司有3户,含有基金字样的企业有4户,含有股权字样的企业有6户,含有管理字样的企业有11户,含有理财字样的企业有16户,含有资产字样的企业有25户,含有投资字样的企业有53户,未有一户企业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金融字样,经双随机抽查,95户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42户,未经营16户;登记注册地址与实地相符2户,不符2户;17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失信名单,18户企业在警示系统中被警示,除担保公司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外,其他公司未发放小额贷款,无非法集资情况,无印刷广告、发布情况,不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本次房地产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房地产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27(含中介18家)家次,检查广告宣传条幅69条次。规范各类房屋中介机构。本局结合房地产整治及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强对住房买卖、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监测检查房产中介APP、微信小程序、网站,严查含有虚假房源信息的房产广告,不实招聘信息广告,从而规范房地产中介广告发布行为。本次检查了中介机构18家,查看招聘信息11条次,检查网店96家次。
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监察。对超市、宾馆、住宅小区的电梯和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加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监管。在抽查过程中发现2家充装站违规充装超期钢瓶现象,均已立案查处,目前1家充装站已处罚10万元,并没收超期钢瓶15只。另1家充装站违规充装超期钢瓶案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
四、积极担当作为,助力复工复学
组织开展了复学前学校食堂等各项防控准备工作的核查验收。对复学后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督查。组织专人先后深入到一小、二小就学校食堂管理和防控要求进行培训指导。并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小卖部、小食品商店、食品小摊位及其场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经营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根据有关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严格按照蒸煮、热力消毒柜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过期变质。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达到70℃,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联系省计量测试院技术人员对学校在用红外测温仪及测温枪进行免费校准工作;特种设备方面,共巡查复工复产企业78家,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23条。对安装单位安装现场进行监察,查处安装单位违法安装案件2起,纠正安装行为3处,处罚10万元。
积极履职、开展防疫物资市场整治。根据市监总局、工信部、公安部等七部门部署,我局切实开展熔喷布、口罩、隔离衣、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防疫物资市场乱象。对2家无证生产、标识不规范的熔喷布生产企业进行指导规范。加大对无证生产、虚假标注、违规委托加工口罩、隔离衣的查处打击力度。
下一步,湖口县局将以更高的工作热情,更实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的做好下半年市场监管工作,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重胜利作出更大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