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414

湖口县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圆满举办

发布日期: 2025-04-29 17:11 责任编辑:湖口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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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4月15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强化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98号令在我县落地见效,4月28日,湖口县食药安办举办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班,重点解读《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县各集中用餐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各级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行政事业单位、高新园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县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监管人员共计2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科负责人雷霆解读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点内容,讲解了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应急处置和舆情管控等方面的知识。他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既有对法条言简意赅的阐释,又有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他的讲课循循善诱、通俗易懂,深受参训人员的好评。



培训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集中用餐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健全制度,落实好各项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做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工作机制等。三是加强督查,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单位食堂合规经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并定期开展督查。



下一步,湖口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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