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主体收费经营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收费专项检查监管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主要为:1.未按规定另行收费行为。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2.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规定,“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之规定解决。依法依规查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为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工作实效,县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加强与发改、供水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密切关注 12345、12315 等渠道投诉举报线索和媒体网络舆情,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城镇经济运行成本,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