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公司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近日,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开展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收费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针对全县物业公司、供水企业,对于由物业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所产生的运维费、修理更新成本等费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规定,“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之规定解决。
对于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470 号)规定,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物业公司5家,小区13个,对物业收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了有效宣传,进一步规范了物业公司收费行为。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物业收费行为检查力度,严查损害业主合法价格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