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要求: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三)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全县食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四)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五)承担对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负责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传销行为。(六)负责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七)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八)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九)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十)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十三)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产品(商)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十四)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药用包装材料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十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服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标准化和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县食品安全办公室秘书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与商标管理股。下设5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分别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高新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流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桥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舜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编制人数小计9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6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3人,行政在职人数5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8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60人,遗属人数6人。
第二部分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6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5.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财政拨款收入1985.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71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4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0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6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5.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奖金2023年安排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37.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22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4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0.84万元,资本性支出123.58万元,对企业补助10.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8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对企业补助1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85.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7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1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6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资本性支出123.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湖口县市场监管局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43.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了35.46万元,减少12.7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6.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采购空调5万元 ,复印机3万元,电脑8万元,办公桌椅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万元(采购执法车财产保险3.5万和车辆加油服务5万)。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项目概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启动舜德分局办公楼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 260万元。
2)立项依据: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7〕17号)精神,经请示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3)实施主体: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依据合同约定,项目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已第一次支付承建方原合价1663892.96元的40%的工程款(计66万元)。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第二次已支付共计623398.1万元。舜德分局办公大楼建设尾款1240671.41元,2023年度预算安排1235800元。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235800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本局没有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
公务接待8万元,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来人接待的人数和标准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15万元,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的数量不变。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本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