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全县食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四)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
(五)承担对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负责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传销行为。
(六)负责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
(七)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八)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产品(商)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药用包装材料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十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湖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14 人,其中行政编制 77人,事业编制37人;年末实有人数 160人,其中在职人员105 人,离休人员1 人,退休人员 54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湖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6.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5.04万元,较2017年增加25.04万元,增长100 %;本年收入合计 1721.55 万元,较2017年增加359.33 万元,增长26.38 %,主要原因是2014年10月至2018年8月前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48.52万元,占89.95 %;其他收入 173.03万元,占10.05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1746.5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17.05 万元,较2017年增加379.87 万元,增长28.40 %,主要原因是:支付2014年10月至2018年8月前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末结转和结余 29.54 万元,较2017年增加5.4 万元,增长17.97 %,主要原因是:工商、质监、药监的上级专项资金拨付的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53.42 万元,占 67.17 %;项目支出 563.63 万元,占32.83%。;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40.49 万元,决算数为 154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47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40.49 万元,决算数为1406.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职级并行、调离、退休等因素按照规定在每年年底调整。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41.20 万元,主要原因是:食药、质监、工商的专项资金每年由上级单位直接拨付,而未纳入县级年初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的,决算数为96.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10月至2018年8月前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而未纳入县级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3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847.70 万元,较2017年增加53.15 万元,增长6.69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职级并行。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66 万元,较2017年增加2.75 万元,增长2.50 %,主要原因是:工会福利待遇的提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77 万元,较2017年减少59.54 万元,下降78.0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安葬费的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3.26 万元,较2017年增加2.42万元,增长288.09 %,主要原因是: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完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决算数为 20.02万元,完成预算的 55.61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54万元,下降7.14 %,其中:
(一)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8 万元,决算数为 7.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22%,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57 万元,下降32.48 %,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28个,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的人数为865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紧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 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 12.60 万元,完成预算的 7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 2.03 万元,增长19.2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拨执法车赣G1606G车辆一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5.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 万元,增长4.67 %,主要原因是:工会福利待遇的改善。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要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单位用于食品药品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