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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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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 2021-07-21 15:08 责任编辑:湖口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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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委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争创全省十强,奋力开启湖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奋斗目标,聚焦发展、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紧盯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全面履职尽责。

一、上半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了乡镇党政正职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今年3月,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分四个审计组用时一个月,对2016年换届以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审计,其中乡(镇)党委书记15人、乡(镇)长14人。审计发现问题共计16大类,125个。主要问题有:1.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如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白条抵库、部分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票据使用不规范等;2.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既没有到审计部门备案审核,也没有请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3.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4.贯彻执行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还有待提高等。

(二)平台公司审计工作已基本结束为确保我县各平台公司能够顺利整合,根据县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自2021年元月开始对县石钟投资公司、县工投公司、县文旅集团、县建发集团等4家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审计。总体情况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县石钟投资公司和工投公司在中国银行、九江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融资46笔,计82.38亿元;通过县石钟山鞋山旅游总公司、教育局、人民医院、城投公司、中医院、县国资公司、宏鑫公司、钟山贸易公司等单位间接融资37笔,计38.21亿元。累计融资120.59亿元,已归还融资43.36亿元,尚有融资余额77.23亿元。其中:1.县石钟投资公司在41家金融机构直接融资71.71亿元,已归还融资33.66亿元,尚有融资余额38.05亿元。2.县石钟投资公司通过石钟山鞋山旅游总公司、教育局、人民医院、城投公司、中医院、县国资公司、宏鑫公司、钟山贸易公司等单位间接融资37笔计38.21亿元,已归还融资9.7亿元,尚有融资余额28.51亿元。3.县工投公司共向农发行、江西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10.67亿元。融资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县石钟投资公司、工投公司累计融资120.59亿元,已归还融资本金43.36亿元,支付利息及服务费18.57亿元,实际可用融资为58.66亿元;加上财政拨入石钟投资公司及工投公司资本金8.5亿元,实际可用资金67.16亿元。已累计拨付保障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道路、文旅项目等61.43亿元,资金结余5.73亿元,其中:石钟投资2.16亿元、工投公司2.88亿元、建发集团0.17亿元、文旅集团0.52万元。

同时,我们开展了对石钟投资公司、金砂湾工业投资公司石钟建设开发集团3家公司法人代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1.土地收购款票据使用不规范;2.对外担保未完成反担保措施;3.收入未及时申报纳税;4.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支付融资业务;5.招待费支出未写明接待对象及事由等。

(三)完成了税收、社保基金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1—3月份,我局组织2个审计组分别对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开展审计。一是截止3月底,我们完成对县税务局的税收、非税收入征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主要有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培训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小规模纳税人未及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问题提出了要严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津补贴发放范围和金额;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禁报销超范围的商品、劳务及服务费用等建议。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在四月初,我们完成了对县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涉及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等主管部门及征收经办机构,并延伸调查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的问题主要有: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提出了加强基金监管,防范基金风险;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科学严谨设置信息系统用户权限;强化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医保内控制度、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加大对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建议。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扎实做好政府投资监管工作。1月-5月底,我局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70个,送审金额4.4亿,核减0.53亿,核减率达12%,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湖口县洋港安置区多层【1#-8#、14#-19#、27#楼】,送审额为6510.08万元;湖口县洋港安置区工程一标段【24#、25#楼】,送审额为2963.8万元。核减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湖口县洋港安置区多层【1#-8#、14#-19#、27#楼】,核减额为831.45万元。核减率较大的项目有:湖口县老城城防堤周边排污管网建设工程--含东门一段压力排污管,核减金额168.9万元,核减率达23%;湖口县三里大道鄱阳湖大酒店至凤鸣园破损路面修补工程,核减金额28.67万元,核减率达41%。

今年,我局投资审计工作除了全过程监管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还开展了项目复审工作。1.将已结算审核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汇总定期向县领导汇报,由县领导确定需要复审的项目;2.对于需要进行审计监督的项目,由我局组成审计组,同时抽取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中介公司参与项目的审计,重点对项目工程程序的完整性、合法性、及结算审核工程中的真实性、必要性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3.项目审计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湖口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湖府办发〔2019〕36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审计。严格把关、控制成本、杜绝浪费,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履职,达到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目前,我们在审计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石钟山大道高速转盘至大市场“白改黑”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743.9万元,送审金额:1998.4万元。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7月,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9月20日,交工日期2019年12月6日。该工程在送审结算中报送已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关于自建水稳搅拌站费用8.17万元,该搅拌站建成后由于不符合环保要求,被迫拆除,施工单位将其建设费用列入送审结算,我们依据《九江市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6)35号)、《九江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应用管理办法》(九江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的规定,认为该项费用计取不合理,拟予以扣减。同时,对该项目延误工期,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核定,严格按照合同兑现。湖口县大岭至西门白改黑道路改造工程,合同价614.3万元,合同工期为40日天。该工程送审造价648.6万元,审定造价609.4万元,核减金额39.2万元。我们在审核中发现,007#签证单中经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签证认可的临时围墙项目,高1.8m,送审结算价为6.8万元。由于中标清单中已计算安全文明措施费,临时围挡费用属安全文明措施费范畴,财政评审时就已扣减,送审结算中该笔费用属重复计算,已予以扣除。石塘三期20~21栋楼及地下室土建、装饰、安装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送审造价3257.5万元,审定造价2968.4万元,核减造价289.1万元。该工程为固定包干价合同,我们在审核勘验现场发现合同约定包干价施工内容与实际完成工程量项目差异较大,施工方认为项目已完成相应工程量达到交付标准,应执行合同约定包干价格结算,我们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报价(按面积包干价)计算,因设计变更原因或未按图纸施工引起的实际工程量和内容据实予以调整,如防滑坡道面砖、空调板及雨棚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屋顶阁楼上人屋面面层及坡道栏杆扶手等未施工,此项扣减83.35万元;建设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相关资料与合同约定不符情况,如依据桩基检测记录及桩基记录表桩长计算工程量,审核发现工程量多计,扣减38.69万元;根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核实,确定人工费调整时间节点及工程量,审核扣减多计工程造价115.08万元。

(五)完成了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评审及结(决)算审计中典型问题的调查。按照县主要领导工作要求,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县2019年-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浪费、违反项目建设规定导致项目建设增加投资等典型问题进行抽查审计,其中财政评审抽审项目20个,审计结算项目抽审40个。抽查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主要有以下问题:项目预算清单编制不规范;现场签证问题多,现场建设方代表缺乏专业知识,现场管理不科学,对现场施工的工序措施未进行核实和描述;施工单位结算多报造价,建设单位对结算未严格审核,未据实调整结算;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施工,以次充好,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现场施工质量未监督到位。设计前期规划不合理,施工过程中重复建设以及增加工程内容,导致投资增加建设单位预算送审造价中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列支不合理费用。

(六)扎实开展“三公经费”检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联合县财政局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五个重点检查组,对教体局、文广新旅局等15个县直单位以及武山镇、马影镇、等10个乡镇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一些超预算公务接待;用其他资金用于公务接待;现金结算接待费;“三公”经费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三单一函”报账制执行不严格,电函信息不完整;公务接待录入监管系统不及时等现象。

(七)扎实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年”活动。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好坏事关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能的发挥,针对当前还存在执法不到位,适用法规不恰当、报告质量不高、基础工作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全局上下正在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年”活动,有效推进全局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打造精品项目,全力提升审计质量总体水平,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自查、整改阶段(3—6月份),对每个审计项目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边自查,边整改,确保问题落实到位。督查、验收阶段(7—10月份),不定期对各股室、各业务组自查的问题开展督查,逐个落实整改措施,进行评比,全面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份),对项目质量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个人工作小结,对落实不力的个人和股室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奖惩措施。今年四月份,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出现的报告格式不规范、内容表述不清楚、条理不清晰、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不恰当等问题,我局“审计项目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对所有审计报告开展检查、整改、验收,最终统一了标准、格式、要素,大幅度的提升了报告质量。

(八)优化办公场地硬件建设2019年3月份审计局搬迁至新办公楼,我就及时终止办公大楼东边空余场地的租赁合同(原渔政局租赁给蔡某办修理厂)。但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撤并等多方面原因,找不到相关租赁合同,加上蔡某及家人的各种阻挠,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我们通过反复沟通协商,并借助法律途径,于今年收回了该场地,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我局的业务特点,对外部办公环境进行统一设计改造,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功能与品位提升的要求,科学、合理、实用的做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九)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全体审计干部从百年党史中传承艰苦奋斗的精神、砥砺责任担当的品质、激发思想解放的活力、淬炼敢为人先的胆识,目前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活动3次,接受廉政教育1次,开展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4次,撰写心得体会1次,开展学习笔记检查1次,在县级及以上宣传媒介发表报道3篇。我们始终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进一步深化“支部建在审计组上”,推进党的建设与审计各项工作融合发展,并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任务与人员力量、业务水平的矛盾突出。随着审计监督广度与深度不断延伸,我们不仅仅要承担审计署、省厅、市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还要负责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工作任务,还有大量的中心工作及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审计项目。目前我局在编在岗领导干部有15人,辅审人员5人,其中中级审计师2人,中级会计师1人,随着审计职能的转变及审计工作专业性的要求,我局人少事多、业务水平不高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特别是审计业务能力与现实工作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虽然人员数量的矛盾较之前有所缓解,但人员质量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加之我局新员工较多,工作经验缺乏、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另外还存在审计复合型人才紧缺、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大数据审计应用水平偏低等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及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不同程度影响了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内审工作流于形式。一是由于我局审计力量不足,没有专职的内审人员对各单位的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和指导;二是尽管部分单位按规定成立了审计委员会,明确了内审机构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但是大多数单位是形式大于内容,单位领导对内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约束的作用;三是大部分单位没有配备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不能满足内审工作要求,导致各单位内审工作只停留在文件制度上,用财务检查代替审计,而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更没有对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开展审计工作。

(三)审计整改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审计整改,是实现审计监督职能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2020年县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强调了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强调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审计整改已被提升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但在执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审计、轻整改”、“屡审屡犯”,或者审计整改不主动、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原因主要有:一是对审计整改环节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够重视,片面认为审计以及整改是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而且,有的问题整改要有一个很长的过程,一旦财务工作人员或相关负责整改的工作人员发生变动,那就会极大的影响后续整改工作的正常开展。个别领导干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想法,比如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原主要负责人已调离,如果继任的领导不重视,审计整改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二是审计人员人力不足、认识不够、能力不高。审计机关通常采取“谁审计,谁检查”的形式,由审计组负责督促各自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没有设立专门的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小组来开展监督。部分工作人员对审计整改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清,重审轻改、重审轻用。片面以为,审计组指出了问题、提出了建议,就完成了审计任务,接下来的整改工作是被审单位的事情。同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在督促审计整改过程中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害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从而也导致了审计整改无法落实到位。三是多部门联合难度较大、力度不够。《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中,但实际上仍在探索具体办法,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审计整改联合机制尚未建立,各单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审计整改监督的合力。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好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中或离任审计工作我们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原则,今年,共安排县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4个,其中任中审计13个,离任审计31个。目前我局已派出三个审计组,重点关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使用、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预计12月份完成任务。

(二)认真开展好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我们采用“1+N”的审计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实现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扎实做好数据分析,确保审计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和发现问题,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县本级预算执行等重点内容,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我县重大政策积极有效落实。

(三)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对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建设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反程序、损失浪费、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问题,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廉洁高效。立足提高投资审计质效,推动投资审计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由单一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由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及时揭示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效益的问题,督促扫清项目建设障碍,推动各类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四)开展保障房安置区指挥部财务收支及其资产情况审计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负责,聘请中介公司组织实施,目前通过对比、摇号等程序确定九江浔诚、九江天华、九江大信诚信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拟利用6—8三个月时间,对全县14个保障房安置区指挥部财务收支及其资产情况审计。重点揭示资金管理、招标投标、工程转分包、住房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突出问题,摸清安置区资金投入规模及使用情况、核实各类资产构成及现状,对保障房、安置房指挥部在工程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6月3日各审计组已经进点开展工作。

(五)选拔招聘审计专业人员,加强审计队伍力量。今年拟再招聘3—4名事业编制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审计事业发展需要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审计队伍,同时加大培养力度,采取“以审代训”、“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等模式,助推青年审计人员早日成为审计骨干、审计能手、审计专家,为推进我县审计事业赶超发展、提速进位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六)积极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已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下步将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审计法》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机关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特别是增加了加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章节,我们将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新《审计法》,吃透精神实质,汲取核心精髓,用于指导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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