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从总体看,各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于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映出的1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9项,1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对于2022年专项审计反映的12项问题,已整改9项,正在整改3项。其中,2022年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映问题3项,完成整改问题3项;湖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绩效审计反映问题9项,已完成整改问题6项,正在整改问题3项。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预算安排的预备费设置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2023年已按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的要求,在年初预算中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530万元的1.9%。
(二)关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已按要求足额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2023年全县安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8126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为5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6.3%。
(三)关于“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将宏鑫建设土地出让金143.8万元;江西开泰红旗公司房租款15万元;建发集团出售泥石款17.69万元共计176.64万元从暂存款中调出,进行了收入确认并办理了缴库。
(四)关于“未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49万元,较2021年1668万减少419万元,压缩了25%。其中:2022年无因公出国支出,与2021年一致;2022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604万元,较2021年739万元压缩了18%(其中,公车购置费208万元,较2021年压缩了30%;公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较2021年压缩了10%);2022年公务接待费645万元,较2021年929万元压缩了30%。
(五)关于“‘三公’消费平台数据与预算公开数据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财政部门将“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部门编制预算数录入系统,“三公”平台预算数与部门预算编制数基本一致。
(六)关于“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实际支出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和专项债券使用部门沟通调度债券支出,不定期通报债券支出进度。同时在县政府领导带领下成立了湖口县专项债券工作专班,推动项目开工、建设、赶上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截止2023年3月,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基本完成。
(七)关于“存量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履行法定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底,湖口县财政局提请县人代会审议的《湖口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中,已对2021年底调入预算稳定调解基金相关情况进行了特别说明。
(八)关于“上级指标财政下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整改关于盘活财政资金的相关要求,将问题涉及的上级指标纳入平台管理,进一步提高上级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九)关于“向非预算单位出借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县财政局已向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并组织专班对财政应收应付款项进行了梳理核对,并在2022年向相关单位和企业发出了催缴函,截止2022年12月底,已收回了部分借款,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与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沟通,加大催收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十)关于“罚没收入账表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在核对数据后已进行调账处理,并将加强非税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数据一致。
三、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2022年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未达目标值”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舜德乡已开展户厕摸排整改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改厕工作,现农村厕所卫生普及率已达目标值。
2.关于“耕地抛荒”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舜德乡已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和监管力度。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区域现已全部进行复耕,种植了油菜,并督促各村委会加强耕地保护管理。
3.关于“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舜德乡于2020年6月缴纳罚款共计31.192万元,现此处林地已补值林木,进行了复绿处理。
(二)湖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绩效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已制定《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了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制度体系。
2.关于“工程档案管理及移交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已制定了《湖口县诚建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管理组项目完工后按要求将工程建设档案移交至档案馆。已完成11个项目工程档案移交至档案馆管理。
3.关于“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2023年县住建局积极谋划,将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纳入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中,已委托九江市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初步设计。
4.关于“污水收集率偏低、进水BOD指标不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已将污水治理措施转化为具体项目建设,成立工程管理组,统筹推进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档升级。目前正在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23年6月动工,总投资约2.5亿元,分两年(2023-2024年)实施。
5.关于“污水处理排水服务费支付标准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目前洪城水业二期项目和洋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正在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待审核完成后县住建局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洪城水业二期和洋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项目基准成本和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进行核算,并参照工程竣工决算合理测算确定项目的补贴或收费定价基准。
6.关于“PPP项目资产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目前洪城水业二期项目和洋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正在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待审核完成后县住建局将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要求,将TOT、BOT项目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纳入财务核算,进一步明确洪城水业二期和洋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项目资产。
7.关于”污水处理费征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已稽核清缴自来水厂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对漏收的污水处理费清缴到位。
8.关于“洋港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开始日没有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已确定洋港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开始日。
9.关于“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洪城水业湖口分公司已编制了湖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财务决算报表。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审计整改主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肃责任担当,层层落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精心组织,通过专人负责、专案盯办,做到登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力争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对于能够整改,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问题整改到位。
(三)落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审计整改工作,要达到“治已病,防未病”的效果。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本单位过时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管理不滞后、管理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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