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对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专门研究部署了相关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严肃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坚决把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好。
从总体看,2020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政协的关心和督促下,各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对于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映出的23项问题都已开始整改,已完成整改问题16项。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预算收入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全额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按要求部分整改到位。湖口县财政局已将行政事业性收费569.1万元、罚没款12374.6万元、体彩、福彩公益金收入108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1691.7万元、土地基金12322.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847万元陆续缴库;专项收入38.2万元为残保金,正在抓紧核定,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缴库。
(二)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确认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按要求部分整改到位。县财政局已下发通知督促各单位进行对账,对能确认的收入进行调账,并在2022年的1、2月份进行了缴库,后续确认为收入的,预计在今年6月份前缴库。
(三)关于土地出让金逾期未征收到位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湖口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部分整改到位。对于应缴入非税专户的8363.15万元土地出让金已于2021年全部缴库。县财政已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对未征收到位的土地出让金27304.01万元加大追缴力度。
(四)关于将政府性基金收入确认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按要求整改到位。县财政局已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236.97万元进行调账处理。
二、关于“预算支出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预算支出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按要求正在整改。湖口县财政局正在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充分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准确测算、科学编制,大力减少其他支出,降低其他支出占比,不断提高预算支出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二)关于未按法定程序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按要求正在整改。湖口县财政局将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长效机制。
(三)关于超范围支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河道管理局、湖口县民政局已完成整改。县河道管理局立即按照整改要求将资金上交到湖口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并转交国库湖口支库。县民政局将人员工资现金退回上交国库,对交社保资金已从自有资金中先上交国库进行整改处理。
(四)关于“三公”经费预算与公务消费平台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2022年湖口县财政局将力争与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保持一致。
(五)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湖口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力度,指导单位科学精准编制预算,确保“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完整。
三、关于“预算支出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财政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湖口县财政局在2021年底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清理消化我县以前年度暂付款工作情况的请示”,提请审议将铜九办630万元及以前年度周转金646.7万元共1276.7万元进行列支,该请示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口县财政局已进行了核销处理。
(二)关于暂存款余额较大且较去年增长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湖口县财政局对近三年内产生的不明款项正督促各单位及时对账,确认后计入该单位;对三年以上产生的不明款项,拟报县政府同意,进行缴库处理同时将建立暂存款长效清理机制,对暂存款进行及时清理。
(三)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商务局已完成整改。商务局已责令下属商业资产管理运营中心将根据要求整改到位,此后针对此项经营收入将按照政府要求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接受财政部门对此类收入的监督。
(四)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收回不及时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已完成整改。对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项目结余资金,用于2011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灾毁工程的修复、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的建后管护,同时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用于高标项目建设。
(五)关于“财政向企业及乡镇政府出借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湖口县财政局已在2021年陆续收回部分资金,余下应收款将进一步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归还。
四、关于“湖口县社会保险基金”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人社局已完成整改。湖口县农业农村局、湖口县城山学校已缴清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二)关于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人社局已整改完成,至2021年7月已追回四人多发放的待遇0.775万元。
(三)关于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人社局已整改完成,2021年5月10日已追回多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0.82万元。
(四)关于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人社局已整改完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均已退还给其个人账户、家属账户及单位账户。
(五)关于基金征缴收入未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人社局已整改完成,湖口县人社局已全部足额缴入财政专户账户。
(六)关于与司法部门数据共享不及时致使服刑人员违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人社局已整改完成,湖口县人社局已对服刑人员已做停保处理,并退回服刑期间缴纳保费10.08万元。
(七)关于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医保局已整改完成,湖口县医保局已将不合规费用全部追回。
(八)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医保局已整改完成,湖口县医保局已追回多支付资金。
(九)关于基金征缴收入未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口县医保局已整改完成,湖口县医保局已将基金征缴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