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82906

湖口县公证处

发布日期: 2023-01-09 12:00 责任编辑:湖口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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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公证处主任:李丽燕

  公证助理:邹蔓琳 张亚楠

  地  址:湖口县石钟山大道北与通站大道东交汇处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三、四楼

  联系电话:0792-633016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行使主体(岗位)

法律依据

办理条件

1

公证法律服务

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

公证处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公证程序规则》。

办理对象:申请办理公证的个人或组织、团体。

办理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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