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府办发〔2025〕1号
关于调整森林防火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加强我乡森林防火工作,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对森林防火责任制及干部包山头调整如下:
一、各村支书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干部包村责任制。
三、乡政府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是该村森林防火工作的总负责人,履行所包村全部山场森林防火的责任。
四、在森林防火重点期间期全乡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要将火灾发生情况于每天下午16:30前报乡森防办,电话6461008。
五、各村及包村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森林防火七不准:
1、 所有人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2、 所有人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3、 所有人不准在林区吸烟及乱扔烟头;
4、 所有人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5、 所有人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6、 所有人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7、 所有人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对违反上述七条禁止规定,野外随意用火者,各村及时举报,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如因监管不力引发森林火警(或火灾)的,将依据上级相关制度的决定,给予所包村乡、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舜德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