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养老保险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2-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494
发布日期:
2026-02-05 11:18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答:首先依据户籍所在地;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超过10年缴费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
答: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199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2010年10月28日通过发布的,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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