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对周文、陈齐勇2人的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拨付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共计人民币陆拾元整(¥60.00)。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792-3668906。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培训对象类别 |
培训机构 |
培训项目 |
补贴天数 |
补贴金额(单位:元) |
|
1 |
陈齐勇 |
男 |
36042820******0816 |
脱贫劳动力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岗前培训 |
1 |
30 |
|
2 |
周文 |
男 |
36042920******0317 |
脱贫劳动力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岗前培训 |
1 |
30 |
湖口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