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每个入驻实体每季度实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60%补贴,每季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现对在湖口县2家创业孵化基地11家入孵企业在2025年创业期间运行费补贴88779.82元情况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号至2025年10月17号,共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792-3668906。
附件1:2025年舜德红色小镇·文创产业孵化基地情况表
附件2:2025年流芳豆香小镇创业孵化基地情况表
湖口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