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定培训规划,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拟订全县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综合管理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承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核;承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核;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监督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监督企业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政策,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承办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统筹拟订全县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有关人事、劳动争议的政策咨询;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企业仲裁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法律事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拟定我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改革和规划并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负责工伤认定,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作。
- 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130-0102-2017-00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