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湖口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县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湖口县医疗保障局、湖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湖口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7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1人;年末实有人数103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湖口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66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21.4万元,上级专项拨款816.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6637.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6.97万元。
按经济科目支出分类,基本支出736.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8.71万元、资本性支出7.75万元;项目支出5,900.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4,695.34万元,其他支出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616.404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975.964万元,比2018年增加3643.44万元,主要原因将医保、社保各项业务财政补助部分纳入了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6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支出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详见政府采购附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没有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1.85万元,其局机关20万元、医保局5万元、社保局8.85万元、就业局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和招商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2万元,2018年7.9万元,减少了3.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事业单位车改减少了支出。
第三部分 湖口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级专项收入:上级拨付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
附件2:部门预算输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