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6828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0 11:52 责任编辑: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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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湖口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把湖口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政策解读;预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涉农补贴等专栏,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21年共发布信息132条,其中:工作动态:96条;通知公告:14条;人事信息:1条;预决算公开: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涉农补贴:16条。我局发布湖口微农微信公众号信息140条。公众号正常运行且内容更新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股室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对各类信息进行分,及时发布。积极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加强宣传了我县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新特色新亮点,展示了工作业绩,树立了新形象。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日常监测和自查整改。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改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力求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在责任分解与节奏运行等方面更加贴近实际;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是个别涉及业务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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