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渔政船存在安全隐患
一、案例类型:渔政船出现机械设备故障,存在安全隐患
二、基本情况:2025年5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进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中国渔政077船执法艇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因水位较浅导致尾机碰撞河床搁浅,艇体渗水无法正常运行。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尾机中档大罩壳、中档轴承、万向节前端、大小波纹管等部件损坏,须及时更换。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渔发〔2022〕11号)之规定,我局对湖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对该渔政船艇进行维修,更换老旧破损配件,更换完成后进行回头看检查,5月22日完成整改。
2.查处“三无”船舶
一、案例类型:查处“三无”船舶
二、基本情况:2025年6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进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舒某某渔船属于“三无”船舶,存在安全隐患。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渔发〔2022〕11号)文件内第六条“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国籍证书失效后出海航行、作业”的规定,要求舒某某将该船只吊装上岸,进行回收处置。
3.查处“三无”船舶
一、案例类型:查处“三无”船舶
二、基本情况:2025年8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进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董某某渔船属于“三无”船舶,存在安全隐患。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渔发〔2022〕11号)文件内第六条“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国籍证书失效后出海航行、作业”的规定,要求董某某将该船只吊装上岸,进行回收处置。
4.查处“三无”船舶
一、案例类型:查处“三无”船舶
二、基本情况:2025年8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进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叶某某渔船属于“三无”船舶,存在安全隐患。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渔发〔2022〕11号)文件内第六条“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国籍证书失效后出海航行、作业”的规定,要求叶某某将该船只吊装上岸,进行回收处置。
5.九江市某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农机设备私自改造
一、案例类型:公司或个人私自对农机设备进行改造
二、基本情况:2025年8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到九江市某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九江市某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擅自对青贮饲料机改装,在作业过程中严重阻碍驾驶员视线。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标准》第四条的规定,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私自改装设备进行整改。
6.渔政船存在安全隐患
一、案例类型:渔政船出现机械设备故障,存在安全隐患
二、基本情况:2025年9月4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进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中国渔政029船电路及机械设备出现故障。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渔发〔2022〕11号)的规定,我局对湖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对该渔政船电路及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更换完成后进行回头看检查,9月11日完成整改。
7.户用沼气安全问题
一、案例类型:户用沼气未安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二、基本情况:2025年9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进行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李某某户用沼气池盖板未盖,存在安全隐患。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沼气池池体漏气,水压间、出料间和贮肥间盖板缺失或不具备承压功能,且周边无明显警示标识或围栏”的规定,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农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农户立即安排人员将盖板盖上,并对农户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8.特种设备无证作业
一、案例类型:公司内特种设备存在无证作业情况
二、基本情况:2025年9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到湖口县某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施工人员驾驶叉车无叉车驾驶证。
三、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条“叉车驾驶员无叉车驾驶证作业”的规定。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无证操作,并开展强化安全教育,要求施工方聘请有叉车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原作业人员取得证件后再回来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