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379

湖口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0:55 责任编辑:湖口县民政局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周黎,联系电话:18379601019。

2024湖口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精神,以“构建环形格局,加快创新融合,实现赶超倍增,挺进全省十强”重要决策部署为抓手,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落实公开责任,加强民政政策解读、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尤其是民政部门直接服务的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全县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中国湖口政府网上共发布250余条信息,其中业务动态178条,政策解读6条,通知公告4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经办流程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其他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和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确立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安排专人定期梳理全局政务公开事项,及时编发相关内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11月召开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制度建设,修订了《湖口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通过中国湖口网互动交流回复网友留言1次,2024年共发布1个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章(含图解),做到政策解读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诉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还依托社会救助等民政服务窗口摆放民政政策宣传手册,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知识,强化信息采集人员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现有政策解读形式的基础上,运用图解、记者问答等形式解读政策。

4.进一步加强征求意见。进一步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