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龄津贴资金安全,保障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权益,防范高龄津贴的多发冒领问题的发生,根据《江西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赣民规字〔2024〕5号)、《九江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九民规〔202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我县领取高龄津贴,且对超过一年未进行生存认证的人员(明细见附表)进行停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
请于2026年7月11日前通过“赣服通”民政专区进行“生存认证”方式完成认证,也可就近前往村(社区)进行认证。
如公示期满仍未完成认证,2026年7月将暂停发放高龄津贴待遇,待完成生存认证后的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相关待遇,咨询电话:0792-6324179。
附件:2026年湖口县未进行高龄津贴生存认证人员名单(截止2026年7月3日)
湖口县民政局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