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603

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做好我县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4 09:55 责任编辑:湖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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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民发〔202266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局)、各养老机构

鉴于当前我县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经1110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全县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全面从严从紧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封闭管理。自即日起,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封闭管理,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五版)》要求具体实施,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工程全部暂停施工,坚决将疫情挡在养老机构门外。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暂停运营服务和堂食供应,恢复运营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严格出入管理。自即日起,全县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安排专人加强门卫值守。工作人员应当在机构内居住,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返岗和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应经7天隔离观察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养老机构。

三、严格外送物品管控。要坚持“人”“物”同防原则,减少网上购物,安排专人接收订购的物品或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针对进入养老机构的各类物资须采取无接触方式配送,并放在指定区域消毒(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外包装后方可转交老年人。

四、加强院内防护。要加密对老年人居室的巡查频次,及时观察了解老年人健康状况。每半日为老年人居室通风不少于30分钟,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及居室清洁卫生。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工作,每日早晚各1次对机构内所有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健康监测,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消防和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机构内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抓好疫苗接种。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进一步动员无禁忌症和其他不宜接种情形的入住老年人“应接尽接”,针对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要加大力度引导督促其完成全程接种。没有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岗位。

、做好物资储备。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局)要指导督促辖区养老机构做好口罩、洗衣液、防护服、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及纸尿裤等重要护理用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储备量应当满足未来30天的满负荷运转需要。

、加强关心关爱。要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帮助老年人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家属进行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老年人及家属的焦虑恐惧情绪。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换岗轮休方案,并加强轮休期间的人员管控,同时要加强对机构内工作人员的关怀慰问。

、严格监督检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认识当前防控形势,立即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采取抽查暗访、视频连线、电话巡访等方式检查各类养老机构是否按“临战”状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否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督促整改,及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一旦有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工作人员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要立即按照预案移送指定机构就诊并在隔离点治疗观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我局,在专业指导下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开展无死角的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工作。

十、严肃工作纪律。要进一步明确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员。每日早晚各1次在全县养老机构工作微信群内报告当日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湖口县民政局        

                    202211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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