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597

湖口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 2023-01-03 10:10 责任编辑:湖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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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22年,湖口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按照2022年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持续健全,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1.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一是兜好兜牢民生底线。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44658464人,建档立卡贫困低保户17533334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3949.81万元(含物价补贴);城镇低保户8571454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992.12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091人(其中集中供养324人,分散供养767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67人(其中集中供养11人、分散供养56人),全年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生活补贴1312.24万元、护理补贴441.34万元。2022年,我局社会救助中心荣获民政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一年来共发放县本级临时救助264人次122.98万元,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124.9万元,其中下拨疫情防控期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35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乡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深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依托湖口智慧民政服务平台深化社会救助业务“指尖办”,全年累计运用核对平台受理核对3.99万人次,其中电子授权3.83万人次,比例达到95.99%四是全面扩围增效。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扩大联动机制保障范围,一年来共发放低保边缘户物价补贴6950人次15.28万元,扩面比例达到3.4%,切实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大力实施困难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康养,目前共有95名特困和低保对象实现县级集中治疗康养。

2.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政策落实落地。持续落实“一老一小”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政策,2022年共为2402名生活补贴对象和3126名护理补贴对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28.614万元;为10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200/月·人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121.07万元,为17名孤儿助学对象发放助学金22.25万元,为353名困境儿童按210/月·人标准实施救助85.45万元;为全县5251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492.6万元,投入11万元为1.93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城镇解困脱困工作大力推进。截至2022年底,全县城镇困难群众共计9271526人,其中城镇低保8571454人,城镇特困6767人,城镇支出型困难家庭35人,同时纳入结对帮扶297547人。全年发放城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1215.02万元,兜底保障、教育助学、医疗保障、就业保障、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结对帮扶深入开展,48个县直单位按要求在社区驻点帮扶,286名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县领导结对帮扶1-2户、每名干部帮扶1户、每年走访入户不少于4次的基本要求,实现帮扶全覆盖。

(二)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蓬勃开展,群众幸福感更有保障

1.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夯实提升。一是健全深化城乡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乡镇社会工作站和未保工作站实现全覆盖,高标准打造马影镇和均桥镇2个省级示范社工站,开展“书记县长话未保”活动,全县共培育1440家社区社会组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全面推行365服务不打烊”。全县150个村(社区)通过提供错时延时服务、畅通预约服务渠道和建立帮办代办机制,构建便捷化、高效化的全天候服务体系,让群众办事暖心爽心,受到省级媒体的关注报道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大力推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村(社区)工作事务、挂牌清理和证明事项,着力为基层减负,积极开展“物业社区行”专题监督“星级社区”创评活动。四是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推荐上报2个村规民约参加省厅评选,出台《湖口县村(居)民议事协商制度》,舜德乡灰山村协商议事案例被推荐为全省试点案例五是稳步提高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2022年共为417名离任“两老”人员发放补助资金210.804万元,为124名居委会干部发放补助资金13.73万元。

2.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县66家社会组织按要求成立了16个单建党支部和11个联合党支部,实现党的建设全覆盖,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难帮困、移风易俗、养老托育、慰问关爱等服务。依法撤销非法社会组织“湖口县家乡教会”以及湖口县政协委员文化交流协会等18家“僵尸型”社会组织。

3.婚姻登记规范开展。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377对,其中结婚登记(含补办)1299对、补发结婚证619对,离婚登记420对、补发离婚证39对,办理婚育连办事项861;深化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五型”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等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整治高价彩礼,倡树文明新风,举办了湖口县首届公益集体婚礼。

4.区划地名管理常抓不懈。先后开展湖庐线和都湖线2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按时完成县内凰马线、马双线、城武线和付武线4条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联检,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持续整治不规范地名,深入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和《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5.社会工作服务和慈善福彩事业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7人,其中取得中级社会工作者职称13人,初级社会工作者职称34人,专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达26人。成立了湖口县慈善总会及其秘书处,配齐专职干部负责,一年来共接受各类爱心企业和个人捐赠2.2万批次,接受捐赠金额292.58万元。2022年度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1833.6万元,同比增幅21.7%,新增布点27个,销售总量位列全市第四。

(三)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1.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一是持续加强“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点位”持续增点扩面,本年度1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个城区长者幸福食堂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和20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4.72%。二是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改造提升。积极申报全县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全县11个存量敬老院通过投入1256.2万元实施消防达标工程,11月底前全面审验通过。三是持续健全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依托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本年度争取县财政619.24万元专项资金,为全县2351名“五类”困难老年人按照200/月·人的标准,购买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断提升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四是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不断增强老年人防诈反诈意识,滚动排查养老服务设施135个,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2个、养老机构13个,未发现养老诈骗问题线索。

2.绿色殡葬改革继续纵深推进。遗体火化率、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三沿六区”(公路为省级以上)可视范围内散埋乱葬坟墓整治率“四个100%”目标全面完成。一是持续落实惠民殡葬五项基本免费政策。2022年全县火化遗体1642例,共核免五项惠民殡葬服务对象1371178.4万元,并对其中3例骨灰水葬进行奖励,发放奖励资金1.2万元。二是持续强殡葬基础设施管理。制定出台我县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县殡仪馆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完成对大垅乡马步村等7个农村公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三是持续打造全省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对照省厅社会事务处《关于印发全省殡葬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参考细则的通知》标准,全面完成2示范性农村公墓大规模提升改造;持续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积极宣传推广节俭办宴席、请客不收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石城经验”,切实树立文明新风活动。五是持续落实重点节假日服务保障。全力抓好清明、“五一”和端午等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殡葬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3.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平稳向好。全力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社区(村)防控排查专班工作,全县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就医用药全面优先保障供应,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努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以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落实落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要求,近年来全县民政服务领域未发生消防、食品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

此外,我局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将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民政民生资金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积极履职尽责,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扎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力做好乡村振兴挂点帮扶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我局《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湖口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等多篇稿件分别在《中国社会报》和《江西民政》杂志刊登,广泛传播了湖口民政“好声音”。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坚决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保持社会救助政策稳定,抓好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党建+社会救助”,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和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成果。

(二)围绕守住民生保障底线,高质量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力抓好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后续工作,持续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普及电子授权。按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全面落实残疾孤儿照料护理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三)围绕不断优化服务供给,高质量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区老年人幸福食堂、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落实留守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

(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持续推进365天服务不打烊”。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强化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培育,全面建立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五)围绕真正实现逝有所安,高质量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加快县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提升改造。持续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分类有序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湖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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