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297437

湖口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1-07-20 15:58 责任编辑:湖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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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21上半年湖口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出品牌、保安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持之以恒兜牢民生底线,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按照省2021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和九府办函〔202148号文件要求及时提标提补。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65/月·人和515/月·人;城镇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995/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70/月·人(其中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995元每月为特困供养对象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的标准分别发放1200 元/人、300元/人、70元/人的照料护理补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237.33万元,城乡特困生活补助666.57万元,城乡特困护理补贴170.2万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200/月·人。106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助资金55万元发放助学金10.8万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6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70元/月·人,共2395名困难残疾人和310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258.4万元,同时还为127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照护服务费用49.32万元。为115名精简退职人员发放救济金32.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7人次,托养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4人,发放资金31.4万元春节期间加大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发放物资23.8万元。大力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情暖万家”行动,走访762人次发放慰问物资18.63万元,得到群众点赞。

(二)临时救助作用充分发挥2021年上半年,县本级临时救助11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1.7万元。继续推行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00元以下由乡镇直接救助。上半年已救助46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4.86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启动了湖口智慧民政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民政业务指尖办、网上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目前湖口智慧民政服务平台共受理线上低保申请91人,其中申请成功42人,待核对28人,不通过21人;对453名困难群众进行巡视探访和走访慰问。出台《湖口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湖府办字202111号),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落实了城乡困难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政策。出台《湖口县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湖办发〔2021〕9号),抓好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截至目前共认定支出型低收入困难家庭17户19人。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建成12个乡镇社工站,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零距离、多元化、精准式专业服务。

(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走深走实。上半年县民政局联合县众益社工服务中心开展“未你而来--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感恩母亲·爱在心中 母亲节活动”等活动13次受益儿童1043人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发放慰问物资和圆梦微心愿礼物合计4万元。继续按照210元/人/月发放困境儿童补贴41.93万元,惠及329人。及时动态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二、持之以恒优化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健全。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上半年已完成1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选点布局,其中3个已经完工。抓紧抓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上半年已完成12个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截至6月份,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228张,我县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床位数为46.25张。创新推进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建成运营湖口县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争取县财政479.2万元专项资金为全县2316名“五类困难老年人按照200元/月·人的标准,购买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机制,落实定期巡访、动态管理等工作,上半年为全县2839名留守老年人探视巡访1.8万余人次。

(二)惠老政策持续落实。2021年上半年,为全县4664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22.7万元投入11.6万元1.9万余名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入7.6万元购买养老机构床位责任保险,投入13.2万元为全县413名特困集中供养老年人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三)其他养老工作持续推进。按照《湖口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养老机构床位奖补资金对照《湖口县公办养老院三年提升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上半年已开工启动武山镇敬老院改建项目建立了县、乡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全力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落实24小时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加大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发放宣传单500余张,接受咨询60余人次。

三、持之以恒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提高

(一)城乡社区示范创建稳步推进。继续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创建活动,推荐均桥镇渊明社区、凰村镇凰村社区等6个社区参评全省“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示范社区。持续深化城乡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凰村镇凰村社区等第一批社区打造基本完成,启动了第二批社区建设。继续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二)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稳步提高。按每年提高10%的标准,今年我县继续提高村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村支书生活补助每月达220元,村主任生活补助每月达210元,2021年上半年为463名离任“两老”发放生活补助59.88万元。

(四)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高质量完成。高质量完成了全县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483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30人,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148人,达到100%。组织新当选的村主任在县委党校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完成了全县村级代码证重新赋码和证书发放。

(五)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全县社会组织现有116家,新登记社会团体3家,已年检社会组织54家。组织开展了1期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培训班,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指导县众益社工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南丁格尔医疗队等社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到全县特困分散户、敬老院开展助洁、家电维修、心理疏导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0余次。社区社会组织逐渐发展壮大,全县有202家社区社会组织。

四、持之以恒固成果强管理防反弹,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纵深推进

(一)惠民殡葬六项基本免费政策全面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县共火化遗体792例,政府补贴资金91.97万元,并对其中3例生态安葬进行奖励,发放奖励资金1.2万元

(二)殡葬基础设施管理持续加强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村(社区)公墓(骨灰堂)管理办法(制度)全面建立。根据工作部署,今年4月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交叉检查,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稳步推进县殡仪馆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抓好流泗镇杨家山公益性公墓全省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创建工作。

(三)重点节假日服务保障落细落实全力抓好了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及端午节殡葬服务机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祭扫安全文明有序。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理性追思,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寄哀思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树立文明新风

五、持之以恒提升民政工作效能,民政基层基础持续夯实

(一)婚姻登记规范有序。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830对,补发结婚证499对。落实民法典离婚登记30天“冷静期”要求,共办理离婚登记178对,同比下降50%以上。根据要求4月起配备婚姻登记一体机,实现所有婚姻登记信息同步电子化,历史婚姻档案补录稳步推进,确保如期完成。

(二)慈善和福彩事业持续向好。2021年上半共接收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共17.3万,积极筹备开展资助贫困家庭高考优秀学子活动。截止5月底共销售福利彩票548.08万元,同比增幅16.7%,布点26个,销售总量全市第三位。

(四)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2021上半年县民政局党支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出台了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3次专题学习,积极开展九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6,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时上缴党费。

(五)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全面落实每会一廉制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和政治谈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廉政知识竞赛,参观了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提升廉政自律意识;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接受了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机关建设进一步清理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和证明事项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六)日常工作持续推进。及时公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资金发放。节能工作持续推进,积极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打击非法集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档案、工青妇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七、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围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坚决做好困难群众兜底工作,保持社会救助政策稳定,抓好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党建+社会救助”,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和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围绕守住民生保障底线,高质量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决策部署,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全力抓好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后续工作,做好抽查复核。持续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普及电子授权。按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持续做好支出型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有关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孤儿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做好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三)围绕不断优化服务供给,高质量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如期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科学编制实施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大力发展突出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继续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尤其是活动室的适老化改造。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开展敬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精准发放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新建一批协商议事厅;继续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试点。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完成湖口县行政区划图、中心城区地名图和《湖口县地名志》的编制工作。狠抓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报酬待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培育,全面建立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积极引导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创新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监管。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深化婚俗改革。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大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牵头抓好村(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通过年检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清理“僵尸社会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和平安建设。

(四)围绕真正实现逝有所安,高质量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科学编制湖口县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县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提升改造,打造一批示范性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持续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分类有序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抓好骨灰入葬骨灰堂(公墓),打造殡葬移风易俗示范点。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文明新风。

(五)围绕提升民政治理效能,高质量做好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党的建设,强化“党建+”理念,推进党建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 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精心编制湖口县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合理确定“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要举措。持续抓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和全局系统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多种途径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全力抓好福彩销售工作,加强福彩项目储备和监管。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新闻宣传、理论研究和平安建设等工作。持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稳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更多民政业务“掌上办”“网上办”。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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