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湖口县民政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负责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上级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并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划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和办法,负责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我县与毗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婚姻、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和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绿色殡葬;协同全县殡葬执法工作;指导全县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负责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按职责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性人才工作,对全县社会工作人才实行建档跟踪服务,推荐人才申报各项人才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湖口县民政局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29人,其中在职人员 28人(含二线人员),离休人员 1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567.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69.70万元,较2019年增加6216.84万元,增长49.47%;本年收入合计11897.52万元,较2019年增加7163.44万元,增长60.21 %,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绿色殡葬建设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1897.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2446.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446.30万元,较2019年增加6765.62万元,增长54.36 %,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绿色殡葬建设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20.92万元,较2019年减少548.78万元,下降453.83%,主要原因是:发放上年结转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741.30万元,占38.09 %;项目支出7705.00万元,占61.91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89.43 万元,决算数为1244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87 %(年初预算数不含上级专项收入)。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原因是:政府应急救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1.43万元,决算数为421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资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政府追加基础设施改造资金。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7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绿色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万元,决算数为27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原因是:抗疫临时救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3.22万元,较2019年增加0.71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4.48万元,较2019年增加114.67 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养老机构维修维护。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03.6万元,较2019年减少767.28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决算数为3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7.9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6万元,下降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97.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7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31批,累计接待270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接待和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11万元,增长2.7 %,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多年,油耗维修增大。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58万元,增长52.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长。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行政运行:指民政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为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民政对象慰问等方面的支出。
(九)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殡葬:指殡葬管理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十二)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十三)临时救助支出: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十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十五)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十六)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十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用于社会福利彩票的公益金支出: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