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湖口县民政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上级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我县与毗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慈善捐赠、婚姻登记、福彩管理、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推行殡葬改革,协同全县殡葬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2019年度湖口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殡葬管理股(行政许可服务股)、中共湖口县社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5个股室。
2、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湖口县福利院)。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年末其他人员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6350.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16.30万元,较2018年增加1993.2万元,增长31.4%;本年收入合计4734.08万元,较2018年增加1123.64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2019年所有收支都通过“财政内网门户”平台进行收支核算(2018年民生资金“一卡通”未通过“财政内网门户”核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734.08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5680.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680.68万元,较2018年增加2241.45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2019年所有收支都通过“财政内网门户”平台进行收支核算(2018年民生资金“一卡通”未通过“财政内网门户”核算);年末结转和结余669.7万元,较2018年减少946.6万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680.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4.77万元,决算数为568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4.77万元,决算数为545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主要原因是:2019年所有收支都通过“财政内网门户”平台进行收支核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0.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12.51万元,较2018年增加57.11万元,增长18.3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医保社保。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9.81万元,较2018年减少177.45 万元,下降45.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870.88万元,较2018年增加2198.74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2019年所有收支都通过“财政内网门户”平台进行收支核算。
(四)资本性支出69.4万元,较2018年增加6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殡葬火化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决算数为3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5%,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99万元,增长2.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05万元,增长27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2.09万元,增长8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医保社保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共有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 、行政运行:指民政局机关(不含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为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民政对象慰问等方面的支出。
九、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临时救助支出: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十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十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用于社会福利彩票的公益金支出: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