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9-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202-0301-2019-0003

湖口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8 14:30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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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湖口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组织协调救灾、救济、扶贫济困、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退伍安置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困群体权益保护及慈善工作;负责全县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负责全县婚姻、国内收养儿童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区划地名、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包括湖口县福利院。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0人;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357.1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46.74万元,较2017年增加2173.66万元,增长49.9%;本年收入合计3610.44万元,较2017年增加1649.48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一是抚恤人员经费由财政拨入单位支付增加(2017年财政直拨乡镇;二是社会福利上级拨入的殡葬设备升级改造增加;三是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由财政拨入单位支付增加(2017年财政直拨乡镇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610.4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439.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439.23万元,较2017年增加2022.45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一是抚恤人员经费由财政拨入单位支付增加(2017年财政直拨乡镇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由财政拨入单位支付增加(2017年财政直拨乡镇;年末结转和结余917.95万元,较2017年增加171.21万元,增长22.9 %,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上级拨入的殡葬设备升级改造按合同尚未付清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39.23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40.66万元,决算数为361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9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40.66万元,决算数为3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4 %,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拨财政专户列支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5.4万元,较2017年减少8.6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7.26万元,较2017年增加123.26 万元,增长31.8 %,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上级拨入的殡葬设备升级改造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72.14万元,较2017年增加1848.51万元,增长69.18%,主要原因是:一是抚恤人员经费由财政拨入单位支付增加(2017年财政直拨乡镇;二是社会福利上级拨入的殡葬设备升级改造增加;三是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由财政拨入单位支付增加(2017年财政直拨乡镇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4.37万元,下降1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4.62万元,下降1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94%,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25万元,增长0.0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9万元,增长7.5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指用于民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局机关(不含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机关服务(项):指为民政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支出。

  3.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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