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民发〔2021〕45号
关于下拨2021年4-6月份县本级福彩公益金
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局)、敬老院:
为推进我县公办养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等建设。根据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1年4-6月份福彩公益金的通知》(九财综指〔2021〕7号),按照你单位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经研究,现下拨你单位县级福彩公益金资助资金 万元。
该项资金用于资助公办养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望你们接文后,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赣财综〔2008〕100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等。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局)要切实强化对资助资金和受助项目建设的有效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附件:《湖口县2021年4-6月份福彩公益金资金分配表》
湖口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