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马影镇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编办:
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湖编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机构编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马影镇党委始终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全会精神,及时落实湖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在涉及岗位设置、编制变动、职称晋级等重大事项时,马影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部署,提高了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效率,强化了党委对机构编制管理的领导,更好地统筹了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马影镇党委始终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机关和事业人员的选人用人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我镇党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组织学习相关条例知识共20余条,参与学习活动达200人次。在领学、督学、促学中逐渐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严格落实执行编制使用程序,无擅自增设机构、增加领导职数和超编、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镇党委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湖口县深化机构改革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评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
一是优化机构。根据《关于做好乡(镇)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分工调整的通知》(湖编办发〔2024〕8号),将原有机构重新调整为5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和2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并调整岗位职责分工,配齐各办公室人员规范其工作要求,并根据相关规定清理制度牌。根据《关于明确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湖编发〔2024〕16号),对本镇工作事项进行了初步摸底,并拟定了事项清单初稿。根据《关于印发<湖口县和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湖发〔2024〕2号),撤销了全镇8个议事协调机构。
二是编制调配。截止2024年12月30日,马影镇党委、人民政府核定编制共57名,其中行政编30名,事业编(含综合行政执法队和便民服务中心)27名。行政编在编26人,其中正科领导职数3名,副科领导职数9名。事业编制在编24名(包括1名自收自支人员),其中事业编副科2名。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24年,马影镇申请使用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1个,均按流程进行机构编制事项报送批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调动,实际录用公务员2名,其中通过省考招录1名,从武宁县调入公务员1名。实际公开录用事业人员1名,为通过村干部公开选聘招录。因工作原因调出公务员3人,调出事业编干部2人(不含不影响编制变动情况的领导调动)。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马影镇无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建议机构编制资源向偏远乡镇倾斜,在人员配备上给予支持。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中共马影镇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