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湖口县贯彻落实〈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实施方案》已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口县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湖口县贯彻落实《九江市松材线虫病
防治条例》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好《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保护好松林资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切实落实《条例》各项制度设计、行为规范、监管措施,增强群防群治意识,科学管理、精准施策,确保我县松材线虫病不反弹,维护我县松林资源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学习《条例》,确保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正确运用。各乡镇最少要悬挂一条宣传《条例》横幅,各村要张贴《条例》公告,应用微信推送《条例》宣传小视频。松林分布多的乡镇要开展《条例》进学校、进村庄、进农户等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各部门要通过印发单行本、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新闻媒体要开展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条例》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科技金融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公路发展分中心、铁塔湖口办事处、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林业和生态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防治实施方案,将疫情调查、疫情监测、疫情防治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疫情监测。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对电网和通信线路沿线、通信基站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以及木材集散地、疫区毗邻区的日常监测,防止疫木传入。〔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路发展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生物防治。积极开展生物防治,通过打孔注药、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等措施,重点对台山公园等周边成片松林做好生物防治措施,提高松树免疫抗病力。〔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检疫监管。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检疫监管及疫情除治指导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杜绝松木及其制品非法加工、运输、经营和流通,防止疫情扩散传播;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货运物流企业在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者货证不符的,不得承运或者邮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涉及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应当要求项目采购单位将相关检疫要求列入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电力、广播电视、通信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采购中涉及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应当要求供货商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在林区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松材检疫情况书面通报林业部门;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不得随意弃置。〔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发展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电公司、铁塔湖口办事处、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林业部门要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及时把上级的防控政策和精神传达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对新技术新措施新器械的推广,在疫情监测、检疫、防治技术、防治药械、防控要求等方面全面开展业务和安全培训,将最新的防控理念和技术向防控一线传导。加强对工作的联系指导,重将防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的防控工作中。〔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制定贯彻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层层抓、广覆盖、见实效,共同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实施阶段(2023年5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全面组织贯彻实施工作,健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及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持续深化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例和执法成效,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强大声势。
(三)常态推进阶段(2024年1月1日以后)。及时总结推广《条例》贯彻执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评估《条例》实施中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执法等活动,确保《条例》贯彻实施,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在我县有效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周党号为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袁扬波、县林业局长葛虎兵为副组长,县相关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湖口县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葛虎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衍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相关事宜。各乡镇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条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林业局要充分发挥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牵头和协调督导作用,指导各乡(镇)各单位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和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履职。各乡(镇)是属地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条例》贯彻实施的统筹推进工作,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虽然我县已成功拔除疫区,但仍不能放松,确保疫情不反弹。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2023年5月起,各责任单位每3个月将所负责事项进展情况、工作小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2024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