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3904

关于开展湖口县“最美护林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11 14:30 责任编辑:湖口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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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林长办: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宣传弘扬全县专职护林员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归属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湖口县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等相关规定,决定评选6名“最美护林员”,其中推行2名参加全市“最美护林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最美护林员

1.对象与名额:全县从事森林资源野外巡护的44名专职护林员。最终评定6名“最美护林员”(其中2名推荐市级评选)。

2.评选条件及要求:

1)履行专职护林员职责一年以上,无违法、违纪现象;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开拓进取,勇于奉献,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起到了很好表率作用;

3)熟悉林业资源巡护工作业务,掌握责任网格内林业资源基本现状;

4)熟练使用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巡林任务,对疑似破坏林业资源事件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工作业绩突出;

5)其他要求:在巡护辖区内发生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起以上未及时上报和违纪违法的护林员不得列入本次评选表彰范围。

二、评选程序和方法

由各乡(镇)林长办组织推荐,经县林长办审定后发文表彰,并适时组织宣传报道。

(一)乡级推荐各乡(镇)林长办根据2022年度“专职护林员”考核结果(已接受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经所在乡镇(场)、村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各乡(镇)要认真总结、整理、提炼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感人事例,严把质量关。文字介绍材料要求语言生动、感人,有具体事例、故事情节,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按照《湖口县“最美护林员”评选推荐申报表》(见附件)的内容填报,“最美护林员”在征求所在地综治部门意见后,统一报送至县林长办审核、汇总。

(二)县级审核。县林长办对各乡(镇)推荐的候选人的申报条件、事迹等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每位被推荐对象事迹是否具有典型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若被审核的乡(镇)没有合格人选,名单将由县林长办根据各地工作情况调入到其它乡(镇)。并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将在湖口林业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予以发文表彰。

(三)通报表彰。对授予湖口县“最美护林员”荣誉称号的,予以全县表扬通报,颁发荣誉证书,被授予“最美护林员”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推荐被评为九江市“最美护林员”的不重复奖励)。

(四)宣传报道。县林长办将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林区专访“最美护林员”先进事迹,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事迹特别突出、感人的,推荐给市林长办邀请国家或省级主流媒体进行实地采访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最美护林员”评选活动,是我县林长制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宣传林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方式。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严格申报程序。各乡(镇)审核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程序从严把关,确保被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人情关,专职护林员在巡护网格内发生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起以上未及时上报和违纪违法的护林员不得列入本次评选范围。对在线巡护率、巡护达标率和上报事件处理率没有达到95%以上的,一律不授予湖口县“最美护林员”荣誉称号。

(三)按时申报。各乡(镇)的推荐申报材料要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一式3份,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县林长办。

联系人:许竞

信箱:710164945@qq.com

                                             湖口县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附件:湖口县“最美护林员”评选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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