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盖章):湖口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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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对象 |
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涉林企业、林农及基层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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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 内容 |
共性普法 内容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宪法、民法典,2026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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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普法 内容 |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科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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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营林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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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林政股(林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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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湿地野保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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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
灾害防治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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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
行政服务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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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 本单位 2026年重要 时间节点 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
完成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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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3·21”国际森林日宣传活动 |
3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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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7日为“爱鸟周”,在人民广场发放爱鸟护湿手册,结合爱鸟周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进行宣传。 |
4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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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
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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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
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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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重点 推进事项 及主题活动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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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
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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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宪法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
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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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 |
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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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秋两季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集中宣传 |
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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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志愿者 队伍建设 |
队伍人数1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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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 本单位 普法阵地 及载体建设 |
普法阵地: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 普法载体:微信公众号,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学校、企业法治教育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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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
普法工作组织机构:湖口县林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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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胡争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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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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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石鑫鹏联系电话:15717923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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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经费预算:500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