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益林管护中心: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全县上下围绕构建“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护林员队伍整合,切实强化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专职护林员年龄偏大、事件上报率较低、管理考核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专职护林员队伍管理,确保专职护林员按照要求履职,在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任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选拔聘用条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组建专职护林员队伍。专职护林员的聘用要突出工作的“专业性”“专职性”,不得整合非林业管理职能搞“多员合一”或“一员多职”。选聘的专职护林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年龄18~60周岁(表现优秀的现任护林员可放宽至65周岁),能学会使用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手机端APP等巡护软件。能承担护林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复退军人等优先选用。村“两委”成员不得担任专职护林员。
二、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要按照统一巡护服装、统一巡护装备、统一巡护职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奖惩“五统一”的要求督促专职护林员统一着装上岗。二是要对专职护林员队伍实行规范化监督管理。及时与专职护林员签订劳务协议(原则上1月底前完成协议签订),并同步帮助专职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规天气条件下,专职护林员每次巡护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两次巡护间隔时间不超过2天,每月出勤天数累计不少于15天。特殊时期按照省市县林长办要求开展巡护履职。三是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职护林员履职能力。对专职护林员每年岗位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内容包括赣林通APP的熟练使用、事件上报、林业政策法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野外应急常识等。
三、严肃开展队伍考核。建立专职护林员能上能下机制,对专职护林员考核以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考核以巡护出勤率、巡护有效率、事件发现上报率为主要内容,每月公布上报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专职护林员管护劳务费、续聘的依据。季度考核以综合评定专职护林员是否称职为主,不称职的要按程序及时辞退。各地要结合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图斑情况,倒查专职护林员、基层监管员的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湖口县专职护林员劳务协议(样本)
湖口县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