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府发〔2021〕26号
各村(社区)、镇直办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九安发〔2021〕24 号)及县湖安发〔2021〕11号《关于开展全县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工作方案》(湖安发〔2021〕1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为决战四季度、打好收官战、完胜开局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定于2021年11月至 2022年1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结合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湖府办发〔2021〕24 号),集中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完善一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行动范围
此次行动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 生产经营单位。其中重点行业领域见附件 1。
三、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采取安全生产十查十核,六单推进的机制抓落实。1.企业十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自查①人员体系、②责
任体系、③制度体系、④监督考核体系、⑤风险辨识管控、⑥隐患排查治理、⑦特殊作业管理、⑧应急管理、⑨“三违”管理、
⑩安全培训管理等内容以及行业内相关专门法律法规要求落实 情况。具体自查内容见附件 2。
四、行动安排
从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集中 3 个月时间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11 月 1 日-11 月 8 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部门督查检查作业清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检查依据和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动态摸底(11 月 8 日-11 月 15 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动态摸底,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通讯录持续动态更新,建立健全监管名录清单,进一步消除属地、部门安全监管盲点。要对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自查自改(11 月 15 日至行动结束,持续进行)
整个行动期间,各类企业要结合实际,对照企业自查和部门督查检查作业清单,制定企业自查作业单,分别开展厂级、车间、班组级的全员安全大检查,持续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进一步消除企业安全管理盲区和安全风险 管控盲岗。
(四)检查执法(11 月 15 日至 12 月 15 日)
1.各村、镇直办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检查名单和制定的实施方案、督查检查作业单,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各检查组要做到逐企过关,对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同时邀请专家对重点事故多发行 业和企业进行研究分析,补齐短板,治理漏洞。
2. 各村、镇直办单位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建立专门的事故隐患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 各村、镇直办单位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 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 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4. 各村、镇直办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 各村、镇直办单位要制定执法情况报告单,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本地、本行业领域检查执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常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镇直办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村、镇直办单位、企业要加强本地、本行业领域大检查行动的协调组织。
(三)加强调度分析。各村、镇直办单位、企业要按照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检查情况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专题)》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色项目调度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村、镇直办单位、企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网络及户外广告等各类媒体持续宣传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镇直办单位、企业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过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经验做法, 建立完善一批成熟完备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 大检查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流泗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8 日
附件
属地安全生产监管名录清单(样表)
乡(镇、场、街道办、园区): 填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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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辖区内企业(单位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姓名 (电话)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电话) |
所属安全生产行业领域 |
履行监管责任的部门 |
生产状态(试生产、在生产、责令停产、长期停产等) |
厂房来源 (自建、租赁) |
部门增列的其他监管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