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623212

【有效】关于印发《流泗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3 15:45 责任编辑:湖口县流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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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镇全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流泗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德斌(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杨  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周四春   廖子磊   叶小凤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管理办,由杨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组织成立以本村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各村书记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工作组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短信、微信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包村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秸秆禁烧专业队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追究。一是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环保年终目标考评。二是开展问责。被镇巡查到的着火点的,并在10分钟之内扑灭的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没有扑灭的,每发现一处扣村转移支付经费500元。被县以上禁燃工作督查组发现并认定为焚烧秸秆的,每发现一处扣村转移支付经费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被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每发现一处扣村转移支付经费5000元,取消该村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流泗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1日

流泗镇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名单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电话

杨  辉

流泗镇人民政府

15179227872

刘  平

流泗镇人民政府

13607025450

周四春

流泗镇人民政府


廖子磊

流泗镇人民政府


叶小凤

流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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