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政府统筹设置以下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本乡(镇)机关党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调查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调度、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协调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任务,编排和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村(社区)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加强基本阵地规范化建设,统筹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党建带群建工作,指导驻乡(镇)机构、所辖村(社区)和“两企三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绩效考核、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财政、国资、统计、公共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账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粮食、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工作,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审计、税务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旅游、文物、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协调推进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司法行政、治安联防等工作。
(六)园区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负责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管、商务、项目申报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流泗镇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2个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工作,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证件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本乡(镇) 便民服务中心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流泗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