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信息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202515

湖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科技治超投入 新增4个不停车检测点

发布日期: 2022-07-29 10:16 责任编辑:湖口县交通运输局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湖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近日增设4个不停车检测点,分别位于湖口县凰张公路(凰村路段)公桩号位置X246 K1+600湖口下秦湾检测点、湖口县均流公路(流芳路段)公桩号位置S214 K70+724湖口沙港村检测点、湖口县定垅公路(大垅路段)公桩号位置X277 K20+020湖口上廖湾检测点、湖口县海张公路(海山路段)公桩号位置X242 K11+620湖口铁路桥检测点。目前,4个检测点均已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将于812日正式投入使用。

自动检测点投入使用后,湖口县凰张公路(凰村路段)、湖口县均流公路(流芳路段)、湖口县定垅公路(大垅路段)、湖口县海张公路(海山路段)将实行非现场执法工作,对过往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全方位监测,实现24小时全覆盖监管,途经上述不停车检测点路段的货运车辆,经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及管理人)及源头企业依法实施“一超四罚”。货运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擅自改装、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记分。( 叶胜  郑先宏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