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90641

湖口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1-16 15:57 责任编辑:湖口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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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交字〔20218

关于印发《湖口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湖口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口县交通运输局

202169

湖口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69日印发

湖口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走深走实,按照政府交通运输统一部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131日,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推进情况和秋冬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当前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以及集中整治一些单位和企业安全理念树立不牢固、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运行、危化品运输、消防、渡口渡船等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 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 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 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 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5. 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

  6. 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7.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8.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10. 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 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临边作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12. 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3.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14.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5.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点至5点违规运行、综合性能检测逾期等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动态监控违法、客运班线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站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运输企业未健全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信息留存和禁运、限运物品公告制度,夹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运输。

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盲目赶工和违章作业;未建立健全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未落实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满堂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查及实施过程中的交底、检查、验收、监测、应急等安全管理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的。

3.农村公路运行。农村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未对重点路段特别是长大桥隧、长陡下坡、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巡查;未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未落实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工作、应急处置不力的;未落实农村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4.危化品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未做好危化品储运设备日常检修维护,未对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安全业务培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应急处置能力不合格的;未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

5.消防。未组织开展行业高层建筑、车辆、客货运站场、危化品储存区域、长大隧道等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未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

6.渡口渡船组织海事、港口、渡口管理部门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防超载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切实保障渡口渡船安全

(三)其他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层面。局属单位有关科室要强化措施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等重点工作,针对秋冬季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地方层面。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地区“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调研、宣传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督导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百日行动”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关键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建立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创新工作手段,积极采取遥感、航拍、电子监控设备、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单位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长效长治。各单位要把开展“百

日行动”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细化出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抄报局综合业务股;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1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按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格式填报,与活动开展情况一并报送。联系人:刘斌斌,联系电话:0792-6332951,邮箱:hkxj0792@163.com

附件:“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

附件

“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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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非法违法主体责任者

(单位、个人)名称

非法违法情况

执法及惩处情况

备注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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