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交通运输局是湖口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编制全县境内普通公路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拟订全县公路行业规定、标准。指导公路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道路运输体系规划相关工作。
(三)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四)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执行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关于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单位负责人:李 波
联系电话:0792-6332951
办公地址:江西省湖口县双钟镇学前路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