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均桥镇单元详细规划E08、E15地块局部调整》经县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湖口县均桥镇单元详细规划E08、E15地块局部调整》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调整主要内容
为精准适配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优化用地布局合理性,本次地块局部调整内容主要包含E08、E15两个地块:调整前E08地块面积为17410.91平方米、E15地块面积为4671.48平方米;调整后E08地块面积调整为14094.86平方米、E15地块面积调整为8692.00平方米,除上述用地边界及对应面积调整外,其余规划指标维持原详细规划不变。
二、图纸
《湖口县均桥镇单元详细规划E08、E15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