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文件的通知
根据湖口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湖法府建办发〔2023〕1号)要求,现决定废止《关于调整湖口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湖公字(2013)60号)、《关于印发<湖口县公安局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公字(2011)79号)、《关于印发<湖口县公安机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湖公字(2009)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户政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紧急通知》(湖公字(2008)20号)。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湖口县公安局
202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