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警务信息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5-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154

服务指南(户口补登、补录)

发布日期: 2026-05-28 15:23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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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凭书面申请、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始依据,向原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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