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908

湖口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14 11:30 责任编辑:湖口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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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湖口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参考。

(三)组织实施全县各类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四)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公安外事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负责网络安全案件的侦破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跨地域的水上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维护水上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湖口县公安局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26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0人。实有人数小计32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7人,行政在职人数246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92人,遗属人数2  人。

第二部分  湖口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25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_611_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64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957.41_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25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_611__万元,主要原因:办案经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4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5071.04_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4万元,资本性支出185.5万元;。项目支出13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1140_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_957.41_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05.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__533.09_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_773.38_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_85.99__万元;资本性支出1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__336.9__万元。项目支出13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1140_万元;上年结转603.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64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_957.41_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4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5071.04_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4万元,资本性支出185.5万元;。项目支出13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1140_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709.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36.49万元,增长19.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5.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8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4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看守所专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看守所专项项目

   2)立项依据:政府抄告单

   3)实施主体:湖口县公安局

   4)实施方案:看守所专项项目方案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4.4万元

辅警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湖府办财拨抄字[2022]464号文件

   3)实施主体: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五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3.6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7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减__5_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20万元,比上年减__39__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150万元,比上年减_105.07__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_30__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经费不足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5、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6、特别业务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7、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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