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召开湖口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暨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在湖口县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会方案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口县城镇供水价格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如下:湖口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城镇供水单位定价成本为1.86元/吨;湖口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单位定价成本为2.1941元/吨。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依据湖口县城镇供水价格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参照周边价格水平,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湖口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具体如下:
(一)湖口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1.进一步规范实行分类水价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令第46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470号)文件要求,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按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此次水价调整,我县非居民用水分类中不再细化工业园区工业用水项。
2.继续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按照居民三级阶梯用水实施,按累计用水量计算,阶梯水价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3的价格计算水费。居民按基本人口每户5人核定。
(1)一级阶梯水量:年用水量360吨以下,即月均用水30吨以下;
(2)二级阶梯水量:年用水量361—600吨之间,即月均用水量31—50吨;
(3)三级阶梯水量:年用水量600吨以上,即月均用水50吨以上;
(4)五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每级用水基数相应增加6吨;
(5)居民阶梯水价以12个月为周期核算。
3.拟定的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具体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阶梯水价由1.48元/吨(扣除水资源税)调整至1.58元/吨,第二级阶梯水价由2.26元/吨(扣除水资源税)调整至2.37元/吨,第三级阶梯水价由4.6元/吨(扣除水资源税)调整至4.74元/吨;合表户居民用水水价由1.54元/吨(扣除水资源税)调整至1.64元/吨;非居民用水水价(第一档用水)由1.92元/吨(扣除水资源税),工业园区工业用水(第一档用水)由优惠价1.72元/吨(扣除水资源税)调整至2.05元/吨;特种用水水价(第一档用水)由5.92元/吨(扣除水资源税)调整至6.32元/吨;上述价格不包含水资源税,水资源税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4.有关事项
(1)为充分考虑低收入特困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对享受常年低保待遇居民每户每年免费供应36吨自来水,免费方式采取先按月交费,年终办理返还。
(2)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1.58元/吨(不含水资源税)执行。
(二)拟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
1.执行范围
全县以城镇水厂为水源,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与农村原有供水管网连通的方式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地区的用水户(具备完整制水设备和输配管网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除外)。
2.拟定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
经成本监审,江西湖口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定价成本为2.1941元/吨。根据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同监督”原则,依据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拟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按照本次调整的城镇供水收费标准执行,即:居民生活用水1.58元/吨(第一阶梯);非居民用水2.0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6.32元/吨;以上水价均不含水资源税。当我县城镇供水价格有所调整时,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自动调整到位。
3.有关事项
为充分考虑低收入特困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对其影响,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每户每年免费供应36吨自来水,免费方式采取先按月交费,年终办理返还。
(三)执行时间
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议后择期执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24名)
居民消费者:曹雪喜、程 辉、唐 彪、王玉初、胡 云、夏武忠、陈细菊、沈松毛、章国春、周金羊、张小海、潘爱红、饶伟清、张小波、李响平、李丹丹
非居民消费者:许海军(工业企业)、江 伦(工业企业)、周旭华(工业企业)、郭胜民(工业企业)、汪 翔(工业企业)、孙 娟(商业企业)、张立新(工业企业)、葛利伟(工业企业)
(二)经营者及相关方(2名)
管 浩、吴敦贵
(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13名)
徐跟来(人大代表)、柳阳娟(政协委员)、张扬天(县财政局)、周伟志(县住建局)、洪 敏(县司法局)、雷 珍(县市监局)、吴莹莹(县科工局)、周伟来(县民政局)、刘 倩(县商务局)、沈江华(县水利局)、黄金(高新园区)、石素芬(专家学者)、李慧玲(专家学者)
(四)旁听席(3名)
曹永忠、沈艳林、张雪朋
(五)新闻媒体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六)听证人
曾孝龙、丁浩杰、卢鸿宇
四、听证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鸿宇 联系电话:6332110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