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价格收费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6-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402

湖口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动态调整《湖口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25 16:15 责任编辑:湖口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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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140号)《九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动态调整<九江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九发改价费字〔2025〕134号)文件精神,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我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梳理并动态调整,现将《湖口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湖口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湖口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序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依据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1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大市场原汽车站停车场:

1.小型车辆(7座及以下)停放45分钟内(含)免费,45分钟至2小时5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含)15元封顶,包月200元/车/月;
2.大型车辆(7座以上)停放45分钟内(含)免费,45分钟至2小时8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24小时(含)40元封顶,包月400元/车/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湖发改价字〔2023〕7号 市发展改革委、
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火车站广场停车场:

九座以下(含九座)小型载客车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至2小时内3元,停放2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1元,全天10元封顶。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湖发改价字〔2024〕13号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2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居民污水
处理费
居民用水按0.85元/吨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湖府办字〔2018〕50号 市发展改革委、
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非居民污水
处理费
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基建等行业)按1.20元/吨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费 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按6.2元/吨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湖发改价字〔2023〕6号
3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居民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4元/月.户 湖发改价字〔2024〕8号 市发展改革委、
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城市管理部门

非居民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1.行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40元/箱.月;
2.商店超市、宾馆、招待所、影剧院、娱乐场所0.5元/m².月;
3.饮食店、汽车维修、美容美发0.8元/m².月;
4.陶瓷杂品店0.6元/m².月;
5.冷饮摊、瓜果摊、饮食摊、修理摊13元/处.月;
6.蔬菜、瓜果、水产类批发店1元/m².月;
7.农集贸市场、停车场、广场按产生垃圾的数量与管理单位商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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