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价格收费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378

关于召开制定湖口县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二号)

发布日期: 2024-09-04 16:38 责任编辑:湖口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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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召开制定湖口县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湖口县马影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会方案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口县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成本调查结论如下:湖口县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年度服务总成本计487,517.88元,机动车停放服务综合单位定价成本计0.47元/时,机动车车位全天停放服务综合定价成本计11.28元/天。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依据湖口县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成本调查结论,参照周边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初步收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九座以下(含九座)小型载客车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至2小时内3元,停放2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全天10元封顶,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开始计费,不再设置免费时段。

(二)优惠政策

1.新能源车实行时段1小时内免费,之后时段按表格50%的标准收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公务执法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3.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辆(营运车辆除外)免收停车费。

4.两轮车、三轮车实行免费停放,但需服从停放管理规定。

(三)相关要求

1.停车场经营者认真做好收费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场名称、定价形式、计费时段、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电话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2.停车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须向机动车停放者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不开具发票的,车主有权拒付停车费。

(四)拟定标准与周边同类型停车场收费对比

湖口县火车站广场停车拟定收费标准与周边同类型停车场

                 收费标准对比表

序号

收费标准

免费时段

2小时

以内

2小时

以上

24小时(含)

1

九江市火车站

上广场

15分钟内

5元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20元

2

九江高铁枢纽站前广场及地下空间停车场

30分钟内

5元

20元

3

德安县火车站

停车场

30分钟内

3元

10元

4

瑞昌市高铁西站停车场

20分钟内

4元

12元

5

都昌县火车站

停车场

40分钟内

5元

18元

6

湖口县火车站

停车场拟定

收费标准

30分钟内

3元

10元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代表(10名)

喻华峰、曹志如、郭胜江、许金初、喻章龙、李增水、周爱龙、杨年明、郭全兵、廖佛员

(二)经营者及相关代表(2名)

肖文波、喻利芳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8名)

娟(人大代表)、闻雅婧(政协委员)、曾海梅(县财政局)、洪敏(县司法局)、阳光贤(县市场监管局)、刘斌斌(县交通局)、张建平(县城管局)、饶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四)旁听席(3名)

喻和妹、杨世铭、许细火

(五)新闻媒体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六)听证人

曾孝龙、方斌、丁浩杰

四、听证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联系电话:6332110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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