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1.小型车辆(7座及以下)停放45分钟内(含)免费,45分钟至2小时5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含)15元封顶,包月200元/车/月。
2.大型车辆(7座以上)停放45分钟内(含)免费,45分钟至2小时8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24小时(含)40元封顶,包月400元/车/月。
3.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4.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开始计费,不再设置免费时段。
5.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收费标准执行。
二、执行时间
自2023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优惠政策
1.新能源车实行时段1小时内(含)免费,之后时段按50%的标准收费。
2.凡执行任务的车辆、警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公务执法车以及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辆(营运车辆除外)免收停车费。
3.两轮车、三轮车实行免费停放,但需在指定区域停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