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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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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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4 16:05 责任编辑:湖口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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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生态环境状况。

2、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4、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管理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全县各类建设项目。审核和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控制投资规模。按管理权限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7、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8、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制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承担能效标识管理职能。

10、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11、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县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12、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参与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铁路建设发展,组织研究全县铁路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口衔接省、市有关厅局、省铁路投资集团、南昌铁路局等,协调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铁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13、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督促煤炭、电力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按照商品和服务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拟定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指导、监督县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开展全县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发布价格变化动态。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全县涉案(刑事)、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组织价格听证。组织实施或停止全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提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建议,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性人才工作,发挥科创平台技术引领作用,积极推荐各类人才申报,参与各项人才工程。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5人,行政在职人数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1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3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3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上年结转)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含退休人员绩效)列入了预算安排。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6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33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含退休人员绩效)列入了预算安排,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都大幅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7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20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3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7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9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9.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96万元,下降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绩效目标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鄱阳湖液化气公司天然气服务费

1)项目概述

为完善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完成地方政府天然气三天储备量的目标要求,经与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购买的天然气储气能力服务费。

2)立项依据

天然气产供销服务租赁协议

3)实施主体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实施方案

购买天然气产供储销租赁服务协议用量的天然气储气能力服务。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年度预算由财政拨款49.76万元。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为保障发改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拨付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发改委当年预计工作情况安排

3)实施主体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实施方案

为保障发改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万元,营商办、项目办、督查办合计经费70万元,价格监测及非刑事案件价格鉴定经费10万元。

5)实施周期

2022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年度预算由财政拨款160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发改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公务接待费25万元,和上年一样,主要原因是:发改委为招商牵头 ,接待任务较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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