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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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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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19 15:39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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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生态环境状况。

2、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4、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管理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全县各类建设项目。审核和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控制投资规模。按管理权限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7、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8、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制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承担能效标识管理职能。

10、(十)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11、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县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12、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参与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铁路建设发展,组织研究全县铁路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口衔接省、市有关厅局、省铁路投资集团、南昌铁路局等,协调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铁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13、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督促煤炭、电力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按照商品和服务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拟定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指导、监督县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开展全县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发布价格变化动态。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全县涉案(刑事)、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组织价格听证。组织实施或停止全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提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建议,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性人才工作,发挥科创平台技术引领作用,积极推荐各类人才申报,参与各项人才工程。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5万元,较2018年减少60万元,减少12.3%;本年收入合计281万元,较2018年减少187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8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01万元,较2018年增加39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是:单位社保缴费增加,上缴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25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0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1万元,决算数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40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上级补助收入未拨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5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了10.8%,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数增加、上缴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万元,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7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                      。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万元,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7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8年增加14万元,增加12.6%,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缴了市项目前期经费,增加了会务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6.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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