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凰村镇镇区单元详细规划》经县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湖口县凰村镇镇区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范围衔接凰村镇镇区范围,东至四官村,南抵凰村社区,西起龙山村,北至新丰村,规划范围总面积56.27公顷。
二、目标定位
规划结合《湖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湖口县凰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上位规划对规划区的定位与发展方向引导,并结合凰村镇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产业基础,综合确定规划区规划定位为:以行政办公、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功能复合,配套完善的城镇中心区。
三、用地与人口规模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56.27公顷,均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规划常住人口规模0.2万人。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引领、双轴驱动、两区共融”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重点集聚区域性公共服务职能,打造集商贸、居住、集散为一体的核心。
两轴: 指分别沿县道X246形成的城镇发展轴与以省道S214为主的对外经济联系轴。
两区:分别指北部活力城镇生活区、南部的魅力乡村生活区。
五、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8.84ha,占规划用地的69.02%。其中城镇住宅用地3.75ha,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41ha,农村宅基地34.68ha。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4.59ha,占规划用地的8.15%。其中机关团体用地1.19ha,教育用地1.99ha,体育用地0.50ha,医疗卫生用地0.31ha,社会福利用地0.59ha。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69ha,占规划用地的3.00%。全部为商业用地。
(4)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3.57ha,占规划用地的6.34%。全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67ha,占规划用地的11.86%。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6.52ha,社会停车场用地0.15ha。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11ha,占规划用地的0.20%。其中通信用地0.07ha,邮政用地0.04ha。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81ha,占规划用地的1.44%。其中公园绿地0.68ha,防护绿地0.13ha。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
镇区依托省道S214、县道X246、乡道Y747构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保证规划区内客运交通的充分流动和货运交通的高速运转。
(2)道路系统
规划形成“一横、两纵”的主次干路网骨架。
一横:省道S214为东西横向交通干道;
两纵:凰金大道、县道X246为两条南北纵向交通干道。
七、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规划结构分析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图





















